
在宁波抵办理押贷款时如何避免抵押借款合同签订的陷阱
作者:宁波贷款发布时间:2020-08-16分类:常见问题浏览:177评论:0
当前银行为了能够满足客户不同的借款需求,推出了众多贷款的项目,其中抵押贷款应该是出现较早的一种贷款形式,签字画押的传统在中国古代也早已经出现,现代意义上的抵押贷款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也逐渐的受到很多人的关注,目前通过抵押贷款解决燃煤之急的企业或者客户每年都在不断的增长。从抵押借款合同名字上我们就能看到这类合同就是贷款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抵押进行的贷款,抵押物一般指的是贷款人本身名下的一些房产,这也是最经常被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此外还有一些股票和有价证券等,在约定期限内,要是借款人不能按时间还款,这些抵押物就要被处理,并且偿还银行的欠款。
其实除了我们日常听到的一些抵押物之外,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能够成为抵押物东西有很多,比如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土地附属物,这主要就是指房产,另外对于一些不动产的使用权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作为抵押物,比如一些工业用地的使用权等,同时对于土地的承包权也可以作为抵押物,如果是企业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那么生产设备、原材料等也可以作为抵押物,同时我们一些交通工具,比如我们私人的家庭轿车的等。当然对于一些法律规定的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抵押都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我们想继续的了解可以参照物权法的相关内容。
不管是企业或者个人在申请抵押贷款的时候,都要经历申请抵押贷款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准备相关所有的资料,并且需要签订相关的抵押借款合同,在合同中我们需要关注一些内容,同时这些内容也是抵押借款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的基本条件。
既然,抵押贷款,对于抵押的范围应该给你明确的范围,当然合同的拟定肯定是贷款人和银行之间双方共同拟定,当事人应该清楚的了解相关的内容。当前银行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的时候一般选择是在主要的债权合同中同时签订,另一部分是通过单独的方式进行签订。无论哪一种方式,必须通过相关的法律部门认定,并且如果对于相关合同发生异议,那么可以签订相关的附件进一步的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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