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借款人突然死亡贷款谁来还?如何解决此难题?
作者:宁波贷款发布时间:2020-09-20分类:贷款资讯浏览:97评论:0
相信好多人都问过这个问题,房贷作为很多人买房的选择,因为房子的总价太贵,很多人都是选择首付后办理银行贷款,然后每个月慢慢还款。但是谁保不齐这几十年自己身体能一直健康呢,如果借款人突然死亡贷款谁来还?如何解决此难题?一起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借款人突然死亡贷款谁来还?
1、其实这种情况分为很多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法,一般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配偶的偿还责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子女的偿还责任,若成年子女和父母共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若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若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
3、继承人的偿还责任,若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的相关遗产,须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定的债务责任,遇到因地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损坏的情况,贷款仍需还。,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
4、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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